海 南 省 屯 昌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琼9022民初1105号
吴挺胲:
本院受理原告莫海美诉被告吴挺胲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琼9022民初11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海 南 省 屯 昌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琼9022民初1105号
吴挺胲:
本院受理原告莫海美诉被告吴挺胲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琼9022民初11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