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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琼9022民初388、361、368、369、366号
  发布时间:2022-12-0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2022)琼9022民初388361368369366

黄燕如、刘名思、王之国、黄胜、詹红蕊: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屯昌支行分别诉被告黄燕如、刘名思、王之国、黄胜、詹红蕊信用卡纠纷五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八日


来源:屯昌法院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