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琼9022民初848号
李深斌:
本院受理原告屯昌永万鑫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深斌、郭天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屯昌永万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一、请求撤销(2022)琼9022民初848号民事判决书;二、请求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全部诉讼请求;三、请求依法改判由被上诉人一、被上诉人二承担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屯昌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承办人:杨松
书记员:黄 鑫 6783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