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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法院发出全省首份《探望权履行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3-02-0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2023年2月1日,屯昌法院南坤法庭向当事人发出全省首份《探望权履行承诺书》,对离异夫妻子女探望权问题作出了引导和约束。

  

  案件回顾:2023年2月1日,唐某(女)因与林某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经过法官调解,双方同意离婚,未成年子女由林某抚养,唐某按月支付抚养费。对于子女的探望问题,唐某担心在探望时受到对方阻挠,林某亦担心唐某在探望孩子时存在不当言论等行为,双方情绪十分激动。

  

  为进一步消除双方的担忧,针对探望权的问题,承办法官对探望权进行了释法说理,阐明和谐的父母关系对子女成长的重要性,引导双方放下对彼此的情绪,一切从为孩子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出发,双方当事人均认可了法官的说法。法官创新思路,引导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探望权履行承诺书》,就双方依约有效行使探望权以及依法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作出承诺和约束。

  

  2月2日,南坤法庭继续发出第二份《探望权履行承诺书》。两宗案件当事人均对此举给予了高度认可,表示该份承诺书让他们感受到了法院出具的不仅仅是一纸文书,更是对孩子的一份关怀。

  

  当前,探望权的实现仍存在很多现实困境,时有出现离异夫妻一方不配合对方探望孩子或者在探望孩子后不交回孩子等行为。通过签订《探望权履行承诺书》,提前告知双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解除后自觉、合理、恰当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互相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最大程度减少父母离异对孩子造成的伤害,让父母关爱和家庭教育不因父母离异而缺失,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家事纠纷涉及因素复杂,夫妻离异后应尽可能让孩子感受到来自父母无条件的爱,避免让孩子受到二次伤害,探望权是实现父母与孩子亲情的纽带。通过引导当事人签订《探望权履行承诺书》,提前警示当事人违反相应承诺的法律后果,若日后任何一方违反承诺,另一方申请变更抚养关系或者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探望,为当事人正确行使探望权起到了督促的作用。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