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2月23日上午,屯昌法院组织干警开展开展未成年人“护苗”行动暨关爱留守儿童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
此次活动由县司法局和县普治办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社保局、县就业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仲裁院、县一卡通中心、县委统战部、县税务局、县工商联、县妇联、县人行、县农商行等单位,紧紧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这一主线,紧扣《未成年人保护法》推进实施,在屯昌县屯城镇文中社区恒兴路恒兴市场北门(原水泵厂)积极开展宣传普法活动。
活动现场,屯昌法院干警与其他工作人员一起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法律咨询台、讲解典型案例、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张贴未成年人宣传公益广告等方式有序开展。活动期间,屯昌法院干警耐心地向过往群众讲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并结合典型案例,帮助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关注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此次活动突出宣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点讲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让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深入人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