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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琼9022民初1907号
  发布时间:2023-04-0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20229022民初1907

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原告海南润加铝业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公司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琼9022民初1907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海南润加铝业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280.17元,公告费390元,合计20670.17元,原告海南润加铝业工程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四月三


来源:屯昌法院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