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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琼9022民初1248号
  发布时间:2023-04-0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2022)琼9022民初1248

韩清定:

本院受理原告陈妚炳与被告韩清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驳回起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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