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琼9022民初126号
吴金杭:
本院审理原告吴成水与被告吴金杭等劳务合同纠纷纠纷一案(案号:(2023)琼9022民初126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琼9022民初126号
吴金杭:
本院审理原告吴成水与被告吴金杭等劳务合同纠纷纠纷一案(案号:(2023)琼9022民初126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