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送达公告
(2023)琼9022民初502号
  发布时间:2023-06-30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2023)9022民502



王俊弟

本院理原告王金菊被告王俊弟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被告王俊弟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琼9022民初5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案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O二三三十


来源:屯昌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