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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感谢信,浓浓法院情
  发布时间:2023-07-0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乡村教育事业振兴,切实开展好“护苗”专项行动,屯昌法院为屯昌县新兴镇岭前小学捐赠安装了路灯及宣传栏。

  

  据悉,岭前小学为留守儿童学生开办了晚休课,但由于办公经费不足,校园中路灯少,照明情况不佳,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经屯昌法院党组研究决定,从五联经费中支出费用10800元,购置12盏太阳能路灯和一个宣传栏。

  

  很快,路灯及宣传栏投入使用。路灯给岭前小学的师生带来安全便利,宣传栏有利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丰富学生的文化生活。为此,岭前小学发来感谢信,信中洋溢着感谢之情。

  

  给屯昌县人民法院的一封

  

  感谢信

  

  屯昌县人民法院:

  

  2023年4月15日,在新兴镇岭前小学由屯昌县人民法院为了师生的安全安装了12盏太阳能路灯及宣传栏。

  

  从教学楼到学校门口的这段路程,如果没有灯光,道路一片漆黑,放学路上存在安全隐患。屯昌县人民法院院长长期以来非常重视学生的安全及学校的照明建设,为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设施基础,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积极组织人员在学校主校道安装了12盏太阳能照明灯,照亮学生回家的路,同时,也方便了家长接送孩子。

  

  一盏明亮的路灯,带来一缕温暖光明,一份爱的责任,承载一个美丽的梦想。学校照明建设的好坏关系每一位学生的安全和学习,孩子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也是每个家庭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的精神寄托。一盏明灯,照亮的不只是孩子们回家的路,更是孩子们孜孜不倦的求学之路。现在经过调试和运行,路灯更亮了,每天为师生照亮回家的路,温暖着师生和家长们的心。调整路灯时间,看似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但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屯昌县人民法院服务社会的高效和务实,的确是实实在在办到群众心坎的实事,照亮的是孩子们脚下上学的路,散发的是人性的温暖和关怀,彰显的是屯昌县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的积极作为。正所谓“小事不小视,热心暖民心”,为群众办实事就是要多办这样的暖心事。

  

  课后服务延时放学及留守儿童晚辅导,夜色降临,接送孩子的家长来到校门口看到,12盏路灯发出明亮的光,照亮了学生回家的路,更照亮了家长的心。在等待接孩子们的家长纷纷点赞:“小小举动,大大温暖”“这不仅仅是路灯,更是孩子们人生路上的指明灯”。

  

  总之,感谢屯昌县人民法院为我们学校安装的太阳能路灯及宣传栏,为我们学校打造一个更安全、更舒适的学习环境!

  

  屯昌县新兴镇岭前小学

  

  2023年5月15日

  

  下一步,屯昌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站足法院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推动乡村振兴开启新篇章,发展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