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屯昌法院南吕法庭向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发布时间:2023-07-1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2023年7月12日,屯昌县人民法院南吕人民法庭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自2023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施行后,屯昌法院发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该案中,原告诉称与被告结婚多年,育有二子,后因家庭琐事夫妻感情出现裂痕,故诉至法院请求离婚。为尽快明晰夫妻双方间是否存在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及债务,防止并遏制诉讼当事人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承办法官立足案情,结合实际,在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时,同时送达《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及附件《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诚信诉讼保证书》,要求当事人如实填报,并告知当事人填报的相关要求、权利义务和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离婚纠纷案件中,不少夫妻存在一方对另一方的财产状况不清楚、信息不对称等情形,导致举证和法院的财产调查工作开展困难。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的施行,能有效的促进当事人诚信诉讼,也有利于法院最大限度查实夫妻双方财产状况,对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具有积极作用,维护社会安定。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