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王雪玉、王开鸿:
本院受理原告陈滨与被告王雪玉、王开鸿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琼9022民初87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