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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琼9022民初1177号
  发布时间:2023-11-1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2023)9022民1177

钱光亮

本院理原告屯昌新兴致成陶瓷店诉被告钱光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被告钱光亮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琼9022民初117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O二三十一十七


来源:屯昌法院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