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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发挥“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23-12-0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11月29日下午,屯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院机关党委书记陈杰以“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发挥‘枫桥经验’作用化解矛盾纠纷”为题,为全体党员同志讲党课。

  

  陈杰院长结合自身学习,从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枫桥经验”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坚持党建引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作用;屯昌法院践行“枫桥经验”的工作经验五个方面,系统阐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发挥“枫桥经验”推动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性。

  

  陈杰在授课中向全体党员干部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夯实政治基础,提高政治站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致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明显成效,激发干警想干事、敢干事的内生动力,结合本职工作,认认真真按照规定工作和自选动作开展好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理论修养和政治认识,比照自身,查摆不足,及时整改,要做好总结提升工作,立足工作基础建章立制,促使审判工作进一步规范。二要严于律己,依法履职。全体审判人员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遵守党章党纪,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依法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住历史考验的铁案。三要坚持发挥“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理念,提高对诉前调解成功分流工作的重视,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诉讼之外,把诉源治理和司法惠民有感工作落到实处。依托屯昌县特色品牌“大昌叔”调解茶话室为载体,助推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加大特邀调解员的选聘力度,同时,对村镇一级的干部和调解员队伍定期开展培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有力开展;结合院工作实际和屯昌社会治理格局,制定专项宣传计划,组织干警定期到各个乡镇针对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进行宣传讲解,提高群众法治认知意识,打破唯诉壁垒,引导群众选择有利于较快化解矛盾纠纷方法和途径,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外。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