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9022执887号
澄迈大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马新福、梁真、梁仁义、马金花、三亚永成隆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3年10月19日立案执行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澄迈大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马新福、梁真、梁仁义、马金花、三亚永成隆实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追缴案件受理费部分。案件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案件受理费146415.82元、案件执行费2096.24元,共计148512.06元已上缴国库。本案已执行完毕。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予以屏蔽。已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将予以解除,被执行人名下账户已解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琼9022执887号案件结案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