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9022民初1449、1450号
王宝娇、林杏:
本院受理原告德清华睿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诉被告王宝娇、林杏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9022民初1449、1450号
王宝娇、林杏:
本院受理原告德清华睿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诉被告王宝娇、林杏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