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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琼9022执427号
  发布时间:2024-07-0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2024)琼9022执427号

高大金:

本院于2023年5月11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程胜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琼9022执427号案件执行裁定书、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载明: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高大金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人民币21000元;如其银行存款不足,则查封、扣押、冻结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失信决定书载明:将高大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2年。限制消费令载明:对高大金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


来源:屯昌法院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