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琼9022民初295号
张立立:
本院受理原告钟跃友诉被告张立立快递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裁定内容为:驳回原告钟跃友的起诉。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