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李成千:
本院受理原告海南民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屯昌分公司与被告李成千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琼9022民初83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屯昌县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