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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琼9022执966号
  发布时间:2024-11-20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2024)琼9022执966号



屯昌南坤福万佳超市、黄连聪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4)琼9022民初93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澄迈锦洲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琼9022执966号案件的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载明:将屯昌南坤福万佳超市、黄连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期限2年。限制消费令载明:对屯昌南坤福万佳超市、黄连聪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41120


来源:屯昌法院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