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货商:
根据我院工作的需要,拟购置办案办公智能储物柜一套。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特此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相关事宜如下:
1.0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1.2供应商须具有税收缴纳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及社保缴费凭证)。
1.3为保证智能储物柜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供应商须提供该设备生产厂商的产品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0《屯昌县人民法院办案办公智能储物柜询价采购需求表》从邮箱tcfyzfcg0036@163.com下载,邮箱登录密码:tcfy67830036@。
3.0保修期限:不少于一年。
4.0交货期限:合同答订后30日内。
5.0交货地点: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兴业横路5号屯昌县人民法院。
6.0询价采购报价时间为:2022年3月9日 — 2022年3月11日 17:30分(以邮戳日期为准);
7.0报价文件制作:报价文件格式自拟。但要包括序号、产品名称、配置参数、数量、计量单位、主要产品彩图,单价、总价、合计、交货期限、交货地点、保修期限等内容和提供“1.0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证明资料。报价文件须清晰打印,且每页加盖公章后,并进行密封。
8.0报价方式:书面信函形式。 报价文件在询价采购时间截止前以快递或现场提交的方式送达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兴业横路5号屯昌县人民法院,交由:吴先生接收,联系电话:13976922933,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9.0定标方式:在完全满足本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