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周发:
本院受理原告冯丽文与被告周发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琼9022民初7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屯昌县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屯昌县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案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