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法院耐心教育与强制手段并用 “老赖”服法履行义务

发布日期: 2017-12-07 来源:屯昌县人民法院

8月8日上午,屯昌县法院对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杜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被执行人一直逃避执行,在法院决定拘留那一刻,杜某才支付了执行标的款10000元,余下的6018.89元承诺在2017年年底履行完毕,案件当事人的权益及时得到了保障。

申请执行人杜某钦与被执行人杜某系枫木镇石里村人,2016年4月29日,杜某钦在自家园地里加建防护围墙时与杜某母亲发生口角,杜某突然从后面冲进来拿起砖头猛力往杜某钦头上砸打,致使杜某钦当场晕倒。随后,杜某钦被家属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共14天,花费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计12379元。

杜某钦出院后,将杜某诉至屯昌法院,要求杜某赔偿相关费用。屯昌法院经审理判决:杜某应赔偿给杜某钦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16018.89元,但杜某一直拒不履行义务。杜某钦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屯昌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吴清贵多次电话联系杜某,但杜某手机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也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都没有找到人,并且通过司法查控系统查询其个人财产,均无结果,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在采取上述措施均无效果后,8月7日,吴法官向屯昌法院院长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并得到批准。8月8日上午8时,陈培师专委带领法院干警一行11人,赶到当杜某所居住的石里村进行蹲点。经过漫长的5个小时,终于等到他,吴法官当面对杜某及其家属进行长达3小时的耐心释法析理后,杜某与家属依然拒绝履行义务。

这么多天了,一直拖到现在,我看你根本是不想履行判决内容。法警,把他带走!”吴法官义正词严,说着便出示拘留决定书,法警随即将杜某制服。

杜某见法官动了真格,杜某和家属都开始慌神了,杜某家属当即去指定银行缴交案件执行款10000元,剩余的6018.89承诺在2017年年底履行完毕,该案顺利执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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