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

发布日期: 2024-08-06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增强人民陪审员履行职务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发挥好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积极作用。8月6日上午,屯昌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仪式由屯昌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海旺主持,屯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再燕出席仪式并讲话。

  会上,郑海旺副院长宣读了屯昌县人大常委会对新选任人民陪审员的任命通知。宣誓仪式由屯昌法院执行局局长、四级高级法官蔡预红同志领誓,全体人民陪审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王再燕院长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并就人民陪审员如何发挥自身优势,提升履职能力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时要贯彻落实好省高院公布实施的《海南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时刻牢记神圣的誓言,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政治本色。

  二是要加强学习,提升业务素养。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尽快熟悉掌握审判基本流程及常用法律知识,尽快进入角色,不断提升业务水平,熟悉审判职能,掌握审判技能。同时要做好人民群众联系的纽带,积极配合法官做好当事人的矛盾化解和思想疏导工作,为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是要恪守法律职业道德,廉洁参审。要坚持“严”字当头、“廉”字当头,切实增强纪律观和保密观,遵守廉政纪律、保守审判秘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公民道德,遵守司法礼仪。始终心系民众,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切实让自己所参审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社会的评判,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坚决杜绝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新任人民陪审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就职宣誓仪式,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将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法律素养,认真履行好人民陪审员职责。

  在今后的工作中,屯昌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加强法院与人民陪审员之间的良性互动,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提升审判工作质效中的重要作用,让“无袍法官”成为促进和彰显民主、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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