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审判综合楼日常维修维护项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按本选聘函的内容及求进行报价。
一、施工单位选聘准入资格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必须是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含企业基础信息)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项目要求企业资格条件:报名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请报名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要求报名单位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名单位存在以上处罚(记录)日期至参选截止日期已满3年(含)的除外。要求报名单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页面截屏(打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二、维修维护清单
三、报价文件的递交
施工单位现场进行勘察确认工程量后报价。密封报价函,格式自拟并附维修维护点图片,在封口处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价时间:2023年3月29日 - 2023年3月31日,
地 点: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兴业横路5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5103094643